
画家李微漪在一次草原采风中意外收养了狼王遗孤,为其取名格林,并带回成都喂养。但繁华的都市无法容纳一匹野性的草原狼,李微漪带着格林重返草原,一路追寻狼群的踪迹,历经严寒酷雪,终于目送它成功地重返狼群。
“黑头”是李微漪家的藏獒,在片中与格林有过激烈冲突后逐渐和解。现实中,黑头作为看家护院的犬只陪伴李微漪多年,直至老死。它在影片中象征着人类社会秩序与自然野性的碰撞,其转变过程也是家庭接纳异类成员的重要隐喻。
纪录片主要讲述格林从幼崽到回归自然的过程,未直接展示其死亡画面。后续报道中,李微漪提到格林在野外生存多年,曾成为头狼带领家族,但因高原环境恶劣及年龄增长,最终自然离世。影片结尾定格在它成功融入狼群、眼神野性恢复的瞬间,象征生命自由。
蔡康永讲过一个在新西兰吃羊的故事,他说:当一个动物有了名字,它就不一样了。同样的,当狼取名叫格林之后,人和狼都开始了情感的纠结。这个题材拍电影是可以的,但不能拍得这么纪实,因为难免情感偏颇。而动物保护,更多的需要理性与智慧。
业余人员请不要干涉自然发展,把一只狼带到城市,错过幼年期返回狼群的时机,在狼已经习惯牧区生活后再推入狼群中,美曰其名“自由”。这一切的思考都是创作者的意淫,真是受不了蠢理想主义者!
最虚伪的两个人,把小狼崽掳到城市,危害市民,把小狼驯化成没有生存能力且与人类建立感情的宠物之后,再弃养到野外。多么残忍,只为满足你二人做秀。看了眼面相,只能说咱奶类长相还是太权威了,如出一辙。心疼牧民,自家的羊被狼吃掉,想要驱赶狼,还要被你二人塑造成虐待狼的负面人物,你怎敢义正严辞批评牧民的?何不食肉糜
比生命更重要的是自由
拍得很真实,也很感人。 任何动物,相处下来都有感情,但自然也有它的规则,必须要去遵循。 所以此片很好。
更新至中
第7集
第6集完结
第10集完结
HD中字
HD